“現在在部隊當逃兵,將來會被生活淘汰”“當逃兵無法給國家交代,也無法給家人、親朋好友交代”“一點苦都吃不了,算什么男子漢”……這幾天,云南省紅河州3名征集入伍人員因拒服兵役受到嚴肅處理的消息,經媒體報道后引起網友熱議。記者瀏覽在朋友圈刷屏的帖子,發現大家的發帖、跟帖都是支持兵役機關和州委、州政府做法。
去年9月,個舊市張某、彌勒市盧某、建水縣孫某應征入伍,因怕苦怕累、不愿受部隊紀律約束,以各種理由逃避服兵役,并以自殘、威脅等極端行為相要挾。兵役機關、部隊及家屬反復教育,但3人仍拒絕留隊服役。為此,部隊依據《兵役法》作出退兵處理。由于3人都屬于思想退兵,紅河州依據《兵役法》《云南省征兵工作條例》《紅河州拒服兵役思想退兵行為處理辦法》等法規追究其法律責任。
3人拒服兵役不僅讓家人顏面掃地,還要受到以下處罰:按照縣(市)2015年義務兵家庭優待金5倍的標準給予經濟處罰;兩年內不得出國(境)或者升學,不得錄用為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;3年內不給予其進行就業登記和介紹就業,所在鄉(鎮)人民政府、村民委員會不得安排其在鄉(鎮)、村辦企業工作,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不得為其辦理經商營業執照。
“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參加民兵組織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光榮義務。”紅河州委常委、蒙自軍分區政委劉明軍介紹,嚴肅處理拒服兵役行為,并追究相關責任,是紅河州依法維護兵役法規權威的具體措施。懲前毖后,他們在依法處罰拒服兵役思想退兵的3名青年后,在州內新聞媒體進行宣傳通報,將“罰單”公之于眾,以此警醒后來者引以為戒。
新聞的發布,在當地引起強烈反響。不少中小學校將此事作為法制教育的現實教材搬進課堂,教育學生“當兵非兒戲”“公民當盡責”。據紅河州征兵辦工作人員介紹,為防止今年再次出現此類現象,州司法局為各縣(市)征兵辦派駐了1名律師,主要負責對《國防法》《兵役法》進行解讀,對紅河州制定出臺的規定政策進行宣講。在蒙自市人武部征兵宣傳現場,文瀾鎮東村適齡青年劉立向律師肖強咨詢完相關法規與優撫政策后,當即決定報名參軍。
點評
當不當兵可不是“自家的事”
柴 勇
依法服兵役是憲法和有關法律規定的公民義務,體現的是國家意志。在不少國家,適齡青年除身體健康狀況等原因外必須服兵役,且對拒服兵役者大都施以重罰,美、法、日等國除給予經濟處罰外,還要予以判刑。相對而言,我國人口基數大,雖然規定了依法盡義務服兵役,但更多時候強調個人自愿。這就讓不少適齡青年包括家長產生了思想誤區,認為當不當兵是自家的事。